我所与西郊监狱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浙杭新闻/2015/12/12

2015年12月7日,我所正式与杭州市西郊监狱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上午,签约仪式在西郊监狱举行。西郊监狱副监狱长张克兴、教育科科长陈长兴,浙杭所执行主任方志华、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杨新生、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部副主任伍娅婷和梁天律师出席此次签约仪式。



在为监狱法律服务方面,浙杭律师“有一套”。浙杭所的前身是“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可以说是全省最早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在服务的政府机关就有20多家。在为监管场所提供法律服务这一专业细分领域,浙杭所也经验颇丰,先后为浙江省第六监狱、杭州市看守所、杭州市第一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提供过法律援助形式的法律服务;2013年3月,我所在杭州市拘留所建立了常驻法律援助工作站;2015年5月,更与杭州市北郊监狱签订了长期、常态、全面的法律顾问协议,开创监狱法律顾问工作的新模式。本次与西郊监狱签约坚持公益性,将集中优势力量组成专家服务团队,尽心尽责做好服务工作。


今年7月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可以进一步运用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聘请法律专家在内的社会群体,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教育管理的社会化。向服刑人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无偿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也将是我所本次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和重点。



监狱是国家文明程度的窗口,体现了整个社会的进步。探索科学有效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监狱进行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是建设安全、文明、现代化的法治监狱的重要保障。相信通过我所和西郊监狱的携手努力,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监狱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努力建设执法严明、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安全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监狱。


文:洛伟、金希

执行编辑: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