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党建】热烈祝贺浙江浙杭(温岭)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并组织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党员大会

浙杭新闻/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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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度者,正之至也”,我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特色,把支部建在最活跃细胞上,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和规范党员管理,我所于今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申请筹建党支部。自申请筹建党支部以来,律所各领导对党支部的筹建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精心开展党支部成立的各项工作。

        2023年3月16日经中共温岭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审核批复,正式设立中共浙江浙杭(温岭)律师事务所支部。

       3月17日下午,律所组织全体党员在会议室召开浙江浙杭(温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部书记,并就支部未来各项工作开展进行讨论交流。首次会议由浙江浙杭(温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巧丽同志主持,我所党员律师以及相关行政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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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在《义勇军进行曲》中拉开序幕,主持人宣读《关于同意设立成立中共浙江浙杭(温岭)律师事务所支部请示的批复》。

        随后,会议严格按照民主选举程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一名。选举陈玲珠为支部书记,并由新当选的支部书记陈玲珠同志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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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书记对同志们的信任表示感谢,并对下一阶段的党建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她指出:

       一要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主动学习我党理论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理论、强信念,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让理论学习日常化、自觉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要规范党员发展,壮大支部力量。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紧密结合律所工作实际,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不断发展吸收优秀同志,壮大党员队伍,为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三要丰富党员活动形式,推动党员教育多样化。各位同志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对于党员活动多出谋划策、集思广益,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水平。

       四要严格落实职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崭新的起点上,各位党员应以全新的面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面对业务工作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使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业务工作更好发展。

        浙江浙杭(温岭)律师事务所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新一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律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