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业互择理论看律师个体的选择

浙杭研究/2010/01/05


更多的年青人加入到了律师的队伍,从事律师职业需要专业知识,需要努力拼搏,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理论研究发现,只有面对自己有兴趣、而且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事物时,从业人员的努力才有可能持久,其专业性才有可能得以持续性的得以发挥。因此,寻求职业兴趣与职业能力也是律师从业初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人们通常把自己喜欢做的事说成是兴趣,如果我们把这种兴趣与职业生涯的选择联系到一起,回答起来就不那么轻松了。许多心理专家做了大量的实验研究,最著名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心理学教授霍兰德,他长期从事职业咨询工作,通过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他人职业生涯的深入研究,首次提出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业互择理论”。通过研究,霍兰德发现,根据工作对象的不同,所有的职业可以划分成六大类,分别命名为现实型职业、常规型职业、企业型职业、社会型职业、艺术型职业和调研型职业。每种类型的职业与其他五种职业之间也都有连线,连线距离越短,两种类型的相关系数越大。连线距离越长,两种类型的相关系数就越小。比如,现实型与调研型和常规型相关程度较高,与艺术型、企业型相关度次高,与社会型相关度最低。


    与此同时,根据兴趣与能力两个向度,参与职业生活个体的人格特征也可以作相应的划分,设计了一个平面六边形,六个角分别代表六种劳动者类型或职业类型;每种人格类型与其他五种人格之间都有连线。

 
    对比上述两张图表可以发现,每种职业都有相应的人格与其匹配,也就是说,从业者的人格类型与相关职业类型匹配程度越高,则获得成就的可能性与空间就越大。换言之,每种职业都需要相应的职业人格去适应,律师也如此。

    律师所对应的职业类型是E型即企业型职业,与此相对应,最适合的人格价格特征是企业型职业人格,这种人格特征的人有以下特点:喜欢和人群互动,自信,有说服力、领导力,追求政治经济上的成就;喜欢竞争,敢冒风险,精力充沛,乐观自信,善于交际,能说会道,具有领导才能。喜爱权力、地位与物质财富;一般不擅长科学研究,对系统而复杂的思维工作很不耐烦。根据霍兰德的研究,此类人格的劳动者给人的印象是:精力旺盛的、好出风头的、乐观的、大胆的、兴奋的、自信的、讨人喜欢的、外向的、合群的、野心勃勃的、滔滔不绝的、盛气凌人的、风流的和贪得无厌的。

    与社会型职业最不匹配的是调研型人格的从业者,他们的特点是乐于解决抽象问题,喜欢运用词、符号和观念来进行工作。非常好奇,急于了解周围的未知世界。宁愿思考问题而不愿意动手去处理问题,喜欢独立的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而不喜欢从事社会性的和重复性的活动。通常不愿意受人督促,也不愿意督促别人。知识渊博,为自己的学识和才能感到自豪,而对自己的领导能力缺乏信心。根据霍兰德的研究,此类人格的劳动者给人的印象是:分析型的、独立的、理性的、细心谨慎的、有智慧的、冷漠的(沉默寡言的)、不满的(善批评的)、内向的、孤独的、复杂的、悲观主义的、不摆架子的、好奇的、精确的和不合群的(不讨人喜欢的)。

    对照自己的人格特点,律师特别是年青的从业人员可以发现自己与律师职业的匹配程度,从而考虑自己的职业选择或者执业方向。

(浙杭律师事务所 李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