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视点||医美合规专题:知识经济时代,医疗美容行业中知识产权合规风险梳理

浙杭案例/2024/02/18

在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过程中,现代医疗美容机构大部分采取“轻资产”运作,除了一些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办公或者医疗场地、一定数量的床位、诊疗设备和药品等,其他固定资产的投入相对较少。相比之下,医美技术、品牌价值、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逐渐成为现代医疗美容机构更加重要的资产。从目前竞争高度激烈的市场化环境来看,知识资本或将成为医疗美容行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从行业发展的战略来看,对知识资本的合规管理和有效保护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

    在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过程中,现代医疗美容机构大部分采取“轻资产”运作,除了一些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办公或者医疗场地、一定数量的床位、诊疗设备和药品等,其他固定资产的投入相对较少。相比之下,医美技术、品牌价值、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逐渐成为现代医疗美容机构更加重要的资产。从目前竞争高度激烈的市场化环境来看,知识资本或将成为医疗美容行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从行业发展的战略来看,对知识资本的合规管理和有效保护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

    著名的“华美”商标侵权案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2017年,成都华美牙科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美牙科”)以“侵犯商标权”等为由起诉上海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重庆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和广州华美医疗美容医院等41家以“华美”作为企业字号的医美机构,并对每家华美提出了数百万的赔偿金额。经法院审理,认为其他以“华美”作为企业字号的医美机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但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酌定其他医美机构赔偿华美牙科经济损失及合理使用费。华美牙科可能没想到,手上的“华美”商标竟是一把“金钥匙”,通过商标授权和打假打开了财富大门,在上市后持续亏损的状态下成功回血。

    知识资本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医疗美容行业中常见的相关法律风险有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侵犯商业秘密、专利侵权。

一、商标侵权的风险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医疗美容机构大部分属于服务机构,其自身所申请和注册的商标属于服务商标,而在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产品、药品的商标大多属于商品商标。商标侵权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假冒商标行为

    假冒商标行为是最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还有一种衍生的间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利用商号和域名来侵犯商标权。商号就是企业的字号。由于商标、商号和域名的注册登记机关不一致,这几种标志之间经常发生互相抢注的情况,一些不良企业就利用了这一点,将与其他知名商标、域名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等登记为企业的商号使用,或者将与其他知名企业商号、域名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等注册为商标使用。目的是使消费者误认为产品或服务出自同一来源或有相关联系,借用别人的品牌赚取额外利润。

    医美机构“傍名牌”的现象尤其严重,据天眼查信息查询系统显示,机构名称含“协和”、“华西”、“华山”、“同仁”或者“湘雅”的医美机构有上百家,有些甚至上千家。因此,对于新成立的医疗美容机构,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将商标、商号和域名统一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态势。这样既可以防止别人抢注,还可以通过商标权、商号权和域名权这些交织起来的权利相互保护,以防范被侵权的风险。

2.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品牌的快速发展,抢注商标呈现增长的态势,给商标使用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商标的保护意识是重中之重,如果在机构商誉已经传播开来的时候再想到保护,其商标大概率已经被抢注了,即便是能够维权,成本也很大。

    因此,医美机构应:①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在机构设立和市场宣传之前及时向商标管理部门注册,不给恶意抢注机会;②积极监控,及时维权,注意追踪同行对手、监控市场,一旦发现他人有抢注商标的行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及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③加强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紧密联系,利用其信息资料全程对机构商标进行跟踪、监控,分析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动向,预防被抢注。

    此外,医美机构在防范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也应当防止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其中,商标在先权利风险常常被医美机构所忽略。所谓的在先权利是指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果医美机构商标使用的标志侵犯了别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或其他在先权利,会影响申请人的商标注册;即使已经获得注册,在先权利人也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其商标权随时有被撤销的可能。因此,医美机构在选择商标标志时应当进行全面的在先权利审查,在采用名人的姓名和肖像权申请注册商标时要先取得其本人的授权许可。

【典型案例】自然美商标侵权案

    2019年,自然美公司以赤骥公司经营的“世纪商机网”(www.1616n.com)上使用了与自然美公司享有涉案商标权利相近似的标识,侵害了自然美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赤骥公司以合理使用抗辩,称若有用户咨询加盟会引导至自然美公司;但自然美公司从未收到过此类引导客户。

    法院认为,赤骥公司的行为并非说明或描述其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所必需,但网络用户会被自然美公司商标商誉吸引而点击浏览赤骥公司网站,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赤骥公司系经自然美公司授权开展加盟方面的相关服务或误以为两者有关联关系,从而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和误认,故赤骥公司行为构成侵害自然美商标权。

二、著作权侵权的风险

    著作权的产生不以作品是否发表、登记和使用为前提,因此在现实中更容易发生侵权纠纷。医美机构著作权风险主要体现在广告宣传、新媒体推广中字体以及明星照片的使用上。

1. 网络图片或字体使用侵权风险

    很多医美机构都收到过消费者发送的律师函、警告信、字体使用提示函等信函,告知机构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装潢的商号标识、机构名称、广告语等使用的图片或字体侵害他们的权利。

2. 明星照片、表情包使用的风险

    明星的照片未经许可而被使用的情况普遍存在,最常见的就是医美机构以明星肖像作为广告推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渠道中使用明星表情包也是越来越多见。明星维权对象也更多地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领域,医美机构广告风险也在增加。

    因此,医美机构应采取一些风险管理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①使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或下载的图片或字体,尤其注意权利限制,免费还是付费,自用还是商用;②使用相关明星图片时要经过正式授权;广告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应严格审查;④对外委托制作时,合同中必须对内容、字体侵权的相关责任承担或风险归属作出明确约定;⑤在收到相关律师函、告知书后不要匆忙作出回应,任何的回应均有可能作为权利人主张侵权或赔偿金额的参考依据。并应立即停止相关图片或字体的使用,及时联系律师核实是否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

【典型案例】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原告在2014年创作了一系列图片,原告系上述涉案图片作品的著作权人。2019年9月,原告发现被告某医美杂志社未经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使用涉案图片作品共计27张。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照片,在拍摄对象、造型摆设、主题内容、构图等方面体现出了一定的独创性,因而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并认定原告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案涉图片上传到网络上,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浏览,侵犯了原告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商业秘密的风险

    对于医美机构而言,商业秘密(主要是市场经营信息)的重要性高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泄密行为是商业秘密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中最重要的风险。医美机构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三种途径,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采取维权行动,保护商业秘密。

1. 人力资源风险防范

    人是商业秘密的创造者、管理者,也是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渠道。医美机构可以通过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来减少商业秘密的泄露。

    (1)入职管理

    医疗美容行业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主要是两方面的人才,一是技术人才,二是经营人才,尤其是掌握市场渠道的经营人才,这里就有可能涉及侵害商业秘密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在引进人才时,出发点应该是人才本身,而不是其背后的商业秘密资料这是一个基本的态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嫌疑,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设定不侵权承诺条款。另外,还可以在入职教育中就明确规定个人在办公电脑中禁止拷入非法资料,以免发生对美容医疗机构不利的后果。

    (2)离职管理

    职工离职所带来的风险点在于离职员工可能带走美容医疗机构商业秘密文件;离职前未办理知识产权工作交接,离职的技术核心人员开展同业竞争。

    因此,医美机构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和劳动合同一并订立。在职工离职前完成脱密审查,离职时妥善进行知识产权工作交接,对于特殊人才或重要岗位职工,在入职时或在职期间及早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鉴于竞业禁止协议或者规定在实践中较难执行对特定项目,用人单位还可以签订专项保密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2. 档案管理风险防范

    (1)商业秘密分级管理

    医美机构可以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级管理,如可将所有商业秘密分为“绝密”和“秘密”两级。绝密级的商业秘密是医美疗机构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医美机构的重大合法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秘密级的商业秘密是医美机构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医美机构权益遭受损害。医美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和调整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不同的保密级别确定保密措施和保密负责人。

    (2)商业秘密文档管理

    商业秘密文档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涉及医美机构商业秘密文档的制作、复制、传递、使用、销毁,应当制定一套具体的保密制度。商业秘密的文档包括正本和若干副本,副本与正本的保密级别相同。经登记备案,存放于保密柜中,由保密员妥善保管。

【经典案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原告系一家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一直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专门开发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系统)用于保护客户信息。被告王某系原告前员工,其在任职期间掌握了原告4505条客户信息。被告王某非法使用原告的客户信息,并将客户崔某带到被告乙公司处进行整形美容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经营秘密。

    法院认为,王某所利用的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就诊信息(如实施了“假体耳软骨隆鼻术”)、咨询内容、消费金额、消费意愿等信息,是原告与该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中积累形成,不为所属领域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具有秘密性。其次,该等信息可以反映出该客户对美容医疗服务的相关需求和价格承受能力,掌握这些信息就能够快速准确地对接客户进而达成交易,故该等信息具有价值性。再者,原告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并采用CRM系统管理客户信息,以密码方式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因此认定原告已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最终法院认为该客户信息具备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最终,判决王某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专利侵权的风险

    医疗美容行业的专利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涉及医疗器械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最主要的风险是侵权和被侵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研发及授权是所有知识产权类型中成本最高,要求最严格的,因此也要注意成本风险防范。

    (1)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专利侵权风险防范

    医美机构在研发、生产一个新产品时,应对该产品技术领域内的相关专利信息进行调研,分析该行业内的专利申请及产品创新情况,找出和自己即将研发生产的产品关联度较大的专利,评估企业自有研发、生产的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可能性,避免盲目研发和生产。

    (2)产品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的专利侵权风险防范

    医美机构对于产品生产需要采购产品的部分原材料及零部件,也应作相关知识产权的调研,评估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可能性,避免因采购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零件,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维权纠纷,影响生产和销售。

    (3)产品推向市场前的专利侵权风险防范

专利具有地域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各个国家都将专利作为有效手段用来保护本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自有产品拟推向市场之前,需要调研产品拟出口国家地区此类产品的专利信息,评估产品侵犯当地专利权的风险,避免销售侵权产品,降低侵权风险和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系专利号为ZL***、名称为“美容用滚轮”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原告发现被告一及被告二两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美容用滚轮涉嫌侵害涉案专利。

    法院认为,原告是一种美颜按摩器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 该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卡酷尚迷你Y型美颜按摩器属于相同产品。经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整体形状相同,二者之间的不同部分在整体外观设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不易为消费者所注意,所以被控侵权产品尽管缺少上述设计特征,也不会影响到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的近似程度。二者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被告一实施了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被告二实施了销售及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两被告的上述行为均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专利享有的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

四、结语

    知识经济时代下,尊重知识产权是医美机构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医美机构应当在意识层面扭转“知识产权虚无”、“知识产权无价值”的错误认识,对知识产权倾注足够的重视,不仅要有知识产权的风险,也要意识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是持续发展的根木保证,医美机构作为经营性的实体,只有走品牌化道路,才能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文/浙杭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医美合规小组

贝赛 陈钰烨 金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