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所第一届青年律师“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演讲比赛圆满结束

浙杭新闻/2020/08/25


为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深刻领会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本所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2020年8月23日,由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委员会、浙杭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主办,四季青街道团工委协办的“浙杭律师事务所第一届青年律师“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演讲比赛在杭州举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副院长方建中,浙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方志华,市律协业务部主任、共青团杭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副书记刘晴晴,四季青街道团工委委员沈鹏磊,余杭金控集团投资与拓展总监朱鸿鹄,浙杭所副主任姜海斌、律师张宽担任决赛评委,合伙人徐虹、杨贤界及律师李丹丹、倪洛伟及浙杭总所(分所)部分律师、实习律师代表等近7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演讲比赛初赛如期举行,来自总所及分所的38名青年律师分两组,分别在浙杭高德办公区、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党群服务中心两个赛场进行。各参赛律师的演讲充分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与工作心得,围绕《民法典》的历史沿革、核心内容、新增亮点及热点案例,主题鲜明、语言流畅、真情实感,对如何学好法典、加强自身专业素养建设和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经过激烈的角逐,16名青年律师成功晋级决赛。

14时许,“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演讲比赛决赛在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初赛中脱颖而出的16名青年律师再度亮相,从心得感受到深刻认识、从历史变革到新增亮点、从重要意义到生活影响......参赛选手从细节出发,为在场听众带来了一场青年律师眼中《民法典》所带来的”民之所呼·法有所应”的视听盛宴。

一番激烈的角逐后,本次演讲比赛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并由评委为获奖者颁奖。

颁奖仪式后,姜海斌副主任对本次比赛进行点评。他充分肯定了本次比赛各参赛选手的付出与努力,同时也对选手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予以点评。他指出,演讲比赛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是一个锻炼青年律师语言表达能力、展示自身专业素养的机遇和平台,希望各青年律师能够进一步把握好演讲比赛的精髓,发挥好“演”的功能,说好“讲”的精义,切实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希望青委会、团支部再接再厉,积极筹划其他活动,更好地发挥培养青年律师的功能与作用。

最后,浙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方志华作总结发言。方主任指出:演讲与口才作为律师的基本功,青年律师要积极参与此类的活动,把握每一次的锻炼机会、掌握每一次的收获。本次举办题为“民之所呼·法有所应”的演讲比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方式之一,全所律师要深入学习《民法典》的精髓要义,充分理解《民法典》带给社会的影响和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带来的历史机遇,掌握法典内容的要点与亮点,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更好服务客户、展现浙杭律师良好精神风貌作出贡献。

浙杭所首届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圆满结束。不仅让浙杭青年律师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对社会治理大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认识到了《民法典》的实施对律师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建设与综合法律服务能力有了更高要求。通过此次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激发了浙杭律师学好、用好《民法典》,不断提高专业素养的动力,同时对提升青年律师演讲水平、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展示青年律师良好风貌具有重要意义。



演讲比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郑   婕(浙杭总所)

二等奖

陈佳诺(浙杭总所)、潘磊宇(浙杭总所)

詹晨竹(绍兴分所)

三等奖

丁   丁(浙杭总所)、黄   力(浙杭总所)

邱莎莎(长兴分所)、许   晶(绍兴分所)

侯   震(余姚分所)、罗   宁(余姚分所)

优胜奖

杜欣宇(浙杭总所)、刘艳燕(浙杭总所)

张毅凯(浙杭总所)、贝赟晟(浙杭总所)

郑人豪(浙杭总所)、姜艳松(杭州钱塘分所)

韦   淞(长兴分所)、陈芳芳(绍兴分所)

王倩文(宁波分所)、吴烨之(余姚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