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新证券法解读

浙杭新闻/2020/03/31

2020年3月30日下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新证券法解读在浙杭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业务部主任贝赛律师主持,业务部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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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主任贝赛律师简要介绍了业务部门的组织架构、成员,强调了业务部门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并对业务部门2020年度的活动开展作出了初步规划。业务部副主任刘佳伟、李沛然律师先后介绍了2020年度业务部关于开展沙龙活动,组织公益活动,撰写新法解读与热点评析,组织业务学习、撰写论文与案例分析,编制法律服务产品等工作的具体安排。

嗣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开战了第一次业务学习,贝赛律师进行了以“新证券法解读”为主题的分享。此次解读主要从证券法的修改背景、证券法的修改亮点、重点条款以及对律师业务的影响四个方面展开。贝赛律师认为,原《证券法》存在证券范围定义过窄,股票发行审核的行政色彩浓厚,事中事后的监管处罚措施无力,投资者保护机制薄弱以及司法保障存在缺陷五方面问题。而新证券法修改的亮点就在于弥补旧法的缺陷,具体包括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十个方面。最后,贝赛律师就重点条款及修法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与部门成员进行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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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历时一个半小时,通过本次会议,成员们对各自的工作目标都有了清晰的认识。新的一年里,希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部能够开拓创新、勇攀高峰,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