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杭城初降瑞雪,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国税地税合并与财税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召开,由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杭所共同承办。来自税务机关、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一百余位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和研究生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丹同志主持了开幕式。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浙杭所主任沈向明律师、浙杭所经开分所主任许玉灵律师当选为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杭所执行主任方志华律师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沈海鸥同志先后致辞。方主任对全省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和青年学子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浙杭所的发展历史以及浙杭所税务业务部的建设情况,并倡议立志从事法律事业的同道携起手来,为实现良法善税的理想不懈努力。沈秘书长从自身的工作和体验出发,谈及财税法研究工作对国家法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发展及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屋建瓴,发人深思。
本次研讨会围绕“国税地税合并与财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就国税地税合并与财税治理体制创新、税收征管现代化、社保费征管、涉税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财税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浙杭所许玉灵律师作《关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制度的思考》主题发言。许律师以典型案例为出发点,在分析我国有关扣缴义务人责任制度的法律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制度体系中存在扣缴义务人主体范围不够明确、权利义务不够均衡、履行扣缴义务时存在成本过高等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建议。许玉灵律师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赵钧儒合著的同一主题的论文获评研讨会三等奖。
为了鼓励和表彰青年学子进行学术研究,浙杭所设立了“浙杭杯”青年学子奖,并在研讨会上对19名优秀学子授奖。
本次年会暨研讨会在浙杭所即将迁入的新址成功举办,为浙杭所本月乔迁热身。研讨会为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们提供了深入研究税制改革问题的交流平台,也进一步提高了浙杭所在财税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