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浙杭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一面锦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廿年股票权益案”。
这是十九位老人执意让浙杭律师事务所收下这份诚挚的礼物。“感谢你们这么尽心帮忙,我们二十年的心愿总算实现了。”面对接待他们的律所领导郑舒木律师以及本案代理人贝赛、何骏霄律师,老人代表们不断重复着他们的感谢。
这些当事人原来是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的职工。因历史原因,上世纪九十年代无法以个人名义购买法人股,1993年3月,经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同意,他们商量后决定共同出资,以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的名义购买了浙江尖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的20000股法人股。当时,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领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号,并在浙江证券中心登记注册。
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后经多次改革、调整于1996年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并入被告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原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撤销。
经股改等方式扩股后,现上述20000股法人股已变为32189股流通股,市值高达人民币五十余万元,却仍然登记在已经撤销的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名下。该部分股票一直冻结,无法交易,始终处于“沉睡”状态。此前多年,这十九位老人奔波于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间,问题却始终无法解决。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在报纸上看到浙杭律师事务所郑舒木律师、贝赛律师成功代理“杭州解百职工股票权益案”的报道。相似的案情、成功的结果让原本已经放弃的他们重新燃起了希望。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们找到了浙杭律师事务所。在详细地了解了案情后,贝赛律师为他们认真细致地分析案情,解释案件疑难点,并介绍了诉讼流程、诉讼风险。十九位老人听了专业、全面的分析后,决定委托贝赛、何骏霄律师通过诉讼解决这一长达20年的纠纷。
贝赛、何骏霄律师为此多次辗转杭州、金华、上海等地,经过长达一年的诉讼、执行程序,经历多次、反复地沟通、协调,最终不辱使命。原杭州钢铁厂规划设计院的十九位员工成功拿回了等待二十年的股票,“唤醒”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文:何骏霄 图:廖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