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所隆重举行成立三十周年暨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恢复三十周年纪念活动

浙杭新闻/2010/01/21

    2009年11月18日的杭城比之常年更加寒冷,窗外甚至已经零星飘起了雪花。但是,在纪念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恢复三十周年茶话会的会场里是温暖的,热闹的。

    浙杭所三十年发展的历史也是杭州律师业发展历程的缩影。风雨跌宕,聚散离合,开拓创新。浙杭所和律师行业一起伴随着中国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前进、发展、壮大。

    1979年12月,杭州市率先重建了“杭州市法律顾问处”,也就是浙杭所的前身。由副主任袁显明主持工作。杭州成为全国最早恢复组建律师机构的城市之一。设立之初的“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1980年12月杭州市司法局恢复重建后,法律顾问处划归司法局管理。

    1981年7月28日,“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启用公章,重建后于8月4日在柳营巷5号挂牌对外正式营业。“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成为改革开放和律师制度恢复后杭州范围内最早的律师执业机构。当时法律顾问处和律师开展的业务以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代理、常年法律顾问等传统法律业务为主。

    成立之初的“杭州市法律顾问处”还是各区县法律顾问处的实习基地。杭州市各下辖区县法律顾问处都派遣律师、工作人员到“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实习、培训。

    1984年12月,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定,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85年2月12日,根据上级决定,杭州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在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内分孽出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星,也就是现在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1986年,从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抽调了4名精英律师组建了杭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挺生、副主任王秋潮、李家騄,也就是现在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法律顾问处”也成为为杭州律师发展输送人才的摇篮。其中有:

    为杭州律师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的分管律师工作十多年的原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司法局巡视员、律协党委书记、律协名誉会长、第三、四届律协会长的方绍清同志;

一、二届杭州市律协会长,三、四届浙江省律协副会长曹星律师;

一、二届杭州市律协副会长,六届浙江省律协会长王秋潮律师;

一、二届杭州市律协副会长魏建新律师;

三、四届杭州市律协副会长、一届杭州市律协党委委员王志建律师;

二届杭州市律协党委委员、五届杭州市律协常务理事陆幼江律师;

二届杭州市律协党委委员、三、四届杭州市律协常务理事刘恩律师;

五、六届杭州市律协常务理事沈向明,等等。

    从“杭州市法律顾问处”、老一所、浙杭所走出去的,先后有22名律师担任了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们是“杭州市法律顾问处”的骄傲,我们对他们为杭州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1995年,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通知的要求,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光华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1998年,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名片的通知》的精神,更名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这个名称沿用至今,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成立初的“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属于事业单位,更名后的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一度也属于事业单位,后转为国资所。2000年底,浙杭所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由国资所成功转制为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前浙杭所有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共36名,年总创收为256.31万元,人均创收约7.12万元,改制后浙杭所有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共23名,年总创收为185.79万元,人均创收约8.08万元。2005年,为了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转制后的浙杭所由27名执业律师组成,其中合伙人5名,当年事务所总创收668.6万元,人均创收24.8万元;2006年总创收722.1万元,人均创收25.8万元,2007年总创收1152.3万元,人均创收38.4万元;2008年总创收1396.9万元,人均创收约39.9万元。改制后的这几年浙杭所的总创收以每年约28%的速度增长。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年总创收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业务创收居在杭律师事务所前列。

    截止2008年底,浙杭所共有工作人员近五十名,其中执业律师三十五名,实习、助理律师十一名,行政内勤人员三名。执业律师、实习、助理律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5.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23.9%。30%以上的执业律师具有高中级职称,其中部分执业律师、实习、助理律师具有证券从业、经济师、执业医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资格和留学经历。

    浙杭所的发展和工作获得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认可,获得了许多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集体荣誉主要有:

2002年杭州市司法局评定为“杭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评定为“AAA信用单位律师事务所”;

2006年杭州市律协评定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省律协评定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市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行业示范企业”事务所;

2007年****杭州市律协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7年共青团杭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先进团支部”;

2007年浙江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共青团杭州市委评为“先进团支部”;

2008年省律协复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8年共青团浙江省委评为浙江省级“青年文明号”。

    此外,浙杭所在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多次获集体组织奖。

    个人荣誉主要有:

1989年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魏建新律师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称号;

1989年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方绍清律师、方永四律师、魏建新律师获杭州市司法局“市级优秀中青年律师”称号;

1993年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魏建新律师获杭州市司法局首届“十佳”中青年律师称号;

199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魏建新律师获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十佳律师”称号;

2003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沈向明律师获杭州市律师协会“新星奖”;

2006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刘恩律师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行业杨业标兵”称号;

2006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刘恩律师被杭州市律协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

2006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何利锋律师获杭州市律师协会“新星奖”;

200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沈向明律师被杭州市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行业杨业标兵”称号;

200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汤云周律师获杭州市司法局“十佳”法律援助志愿者;

200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刘恩律师获浙江省司法厅、省律协“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马宏利律师获杭州市律师协会“杭州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2007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黄新发律师获杭州市律师协会“新星奖”;

2008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汤云周律师获杭州市律师协会“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称号;

    综观浙杭所三十年来的发展,可用“三十而立”来概括。经历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浙杭所深感律师要更好地承担社会使命,任重道远。律师业需要文化积淀,需要不断传承、不断创新——传承中扬弃,创新中汲取。
    三十岁,成熟的浙杭所,明确立下了今后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巩固传统法律服务业务,走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法律服务道路。

    茶话会上,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还献上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省司法厅吴强军副厅长、市司法局巡视员市律协党委书记方绍清同志、省律协章靖忠会长、市律协胡祥甫会长、老律师代表、客户代表在会上做了讲话,对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恢复三十周年以及律师业发展三十周年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杭州市法律顾问处(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恢复三十周年表示祝贺。  

    此外,市政法委施国强秘书长、杭州仲裁委陈桓副秘书长等有关领导、兄弟事务所主任、老同志老律师、客户代表共一百多人参加了本次茶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