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杭新闻||陕西、云南行业律师代表团莅临浙杭所考察指导

浙杭新闻/2024/03/04

2023年11月14日,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云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赵祖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陕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陕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张新春,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剑岗,陕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宗银川等一行莅临浙杭所考察指导。浙杭所党总支书记、主任沈向明,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杭所副主任姜海斌,管理合伙人朱鑫莹,监委会主席杨贤界等热情接待并举行座谈。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沈田丰,浙江省司法厅厅律工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杨建,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史建兵,浙江省司法厅律工处副处长毛勇军,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罗庆,杭州市司法局律工处二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苏向国陪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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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正式开始前,沈主任等陪同代表团参观了事务所办公区、律师调解室、党建墙、文化走廊等区域。代表们对党建墙和文化走廊的文化展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对浙杭所的党建特色和历史底蕴表示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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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沈向明主任首先代表浙杭所对代表团莅临浙杭所考察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浙杭所发展历程、律所文化建设、“一律红星”特色党建品牌、“2322”党建工作体系、浙杭调解室发展历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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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田丰会长以浙杭所的调解工作为切入点,系统阐述了浙江省律师调解工作的发展脉络、规模扩张和市场化调解的实践模式。他强调,随着社会对市场化调解日益关注,如案源承接以及如何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等相关问题也将得到逐步解决,鼓励律师们坚守信仰,积极促进律师调解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并期望律师在“诉源治理”和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下,双方就律师调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未来市场化调解发展期望方面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分享了在律师调解领域的宝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讨论了包括如何提高律师调解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如何加强宣传工作以提升大众对市场化调解的认识和信任,以及如何通过政策支持和法律框架的完善来促进调解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等一系列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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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赵祖平作总结发言,赵书记首先对本所的热情接待表示了感谢,充分肯定了浙杭所近年来在律师调解工作尤其是市场化调解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强调了调解工作在降低诉讼率、减轻司法压力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方面的积极意义。他认为,有效的调解工作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能够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更能为民众提供更加快捷和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在这一基础上,赵书记鼓励浙杭所继续在律师调解市场化的领域中进行深入探索和持续创新,继续加强调解人才的培养,优化调解流程,强化调解质量管理,从而为推动律师调解市场化进程树立更高的标准和更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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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的交流是陕西、云南司法厅与律师协会的联袂考察,极大地推动了浙江律师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学习,同时也引发了新的思考。浙杭所也将继续加强对外交流,互相借鉴经验,增进友谊,深化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在律师行业的深入发展。浙杭所也将持续发扬自身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强交流协作,互学互鉴,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市场化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律师调解创新模式,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发挥浙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