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郑小红

Zheng Xiaohong 律师

手机:13575457184

电话:0571-88235170

电邮:37374558@qq.com

微信:lawyerzxh

个人微信公众号:hzlszxh(郑律师在线)

执业证号:13301201211840568

热爱律师工作,法律功底扎实,注重学习提升,担任民事业务二部副主任,公司业务一部副主任,2021年2月被评为优秀律师,主攻民事商事诉讼:特别是对离婚以及遗产继承诉讼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因离婚纠纷衍生出比如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股权分割、人身损害赔偿等是郑律师遇到比较多的,对此,郑律师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对争取子女的直接抚养权方面有独到的见解。而在离婚诉讼整个过程中提供增值服务,通过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走出离婚这一重大逆境和创伤,从而让当事人精进成长。2019年12月,郑律师及团队设计的《借助强制清算之剑穿透“僵尸企业”防火墙,追究股东连带责任》荣获杭州市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三等奖。

个性开朗坚定,做事坚韧果断,善于从细节找到案件突破口,具备很强的抗压能力和较高的庭审把控水准,所代理的多宗案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社会关注度较高、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多名处于不利舆论环境下的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参加婚姻法实务高级研修(最高院现任法官肖峰博士主讲);

参加出庭技巧高级研修(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特聘讲师法学博士王忠主讲);

参加民商事诉讼案件证据实战技能高级研修(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特聘讲师法学博士王忠主讲);

参加破产案件法律实务高级研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陆晓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章恒筑等主讲);

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理解适用暨公司法律实务高级研修(最高人民法院现任法官潘勇锋等主讲);

参加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适用暨民事诉讼律师实务高端研修班学习(江苏无锡中院高级法官、新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参与起草人之一潘华明等主讲);

参加《民法典》立法热点、重点条文与理解适用高端研修班学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婚姻法学研究常务理事许莉等主讲)。

代理被告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推翻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

代理被告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推翻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等级

代理被告叶某遗嘱继承纠纷,推翻原告提交的见证遗嘱(涉及房产两套)                          

代理被告王某财产返还纠纷中,使法院驳回原告高额财产返还诉请                            

代理保姆包某不当得利纠纷中,使法院驳回原告(雇主)高额的不当得利诉请

代理社区居民蒋某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中,使仲裁庭支持蒋某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非医保费用数万元

代理王某合同纠纷中,使法院支持王某解除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获得高额损失赔偿

代理汪某离婚纠纷中,搜集证据使法院第一次即支持汪某离婚请求并获得孩子抚养权

代理某电器公司劳动纠纷中,使对方仲裁请求由十几万调解为壹万结案

接受法援案件,为未成年人抢劫罪成功辩护,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申请强制清算、清算责任纠纷,使法院支持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请求

代理黎某商铺租赁租赁合同纠纷,使法院驳回商铺所有权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无理请求

代理龙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当事人争取了缓刑

代理吴某与神舟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将当事人保时捷车辆一部以调解方式追回

代理赵某法定继承纠纷,使对方主张继承的遗产价值从将近900万判决降低为价值300万以内

代理佛山市凯业公司与消费者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成功维护网络经营者的权益,驳回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

代理韩某与债权人民间借贷(夫妻债务)纠纷二审,使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对债权人请求夫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代理应某与浙江飞虹集团清算责任纠纷二审,使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对飞虹集团请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涉案金额400多万,后期避免损失三千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