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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丹

Li Dandan 合伙人 再审代理业务部主任 私人法律顾问业务部副主任

手 机:13857126308

电 话:0571-88234983

传 真:0571-88234619

电 邮:250095898@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1311106016

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致力于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银行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后期清收等金融 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公司法律事务。

认真做事,只能做完事情

用心做事,才能做好事情

2008年7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1年1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起进入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工作

参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东融资产管理公司多个不良资产包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

参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

成功代理负责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十余项不良债权案件的诉讼执行;

作为法律顾问,为数家公司运营管理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进行法律风险控制。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东融资产管理公司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杭州恒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赞成紫御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